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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校内电瓶车使用指南
发表日期:2020-09-22      分享到:

职权事项

校内电瓶车使用流程

依据

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电动车管理规定(暂行)

业务负责部门

资产管理处

审批条件

接待来访人员时,有参观需求的

审批对象

符合条件的校内单位

是否有数量限制

是(根据可用电瓶车数量确定)

申请材料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校内电瓶车使用申请表》

审批程序

用车联系人人申请→所在单位审批→资产管理处审批并通知物业派车→按约定时间地点使用电瓶车

(详见流程图)

是否有共同审批单位

共同审批单位名称

法定时限(天)

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

承诺时限(天)

即办件

收费依据

收费标准

办理部门

资产管理处

办理地点

H711

联系电话

0755-26032120

服务表格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校内电瓶车使用申请表》

可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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